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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,实施分类分级精准管控,推动行业安全、健康、可持续发展,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“两客一危”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继续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等级动态评价的通知》(两客一危办〔2020〕9号)的文件要求,现对2023年1月-3月期间,杭州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等级动态评价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,自2023年05月31日起至2023年06月02日止。
ICP备65922641号-2